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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化学(师范)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办法
扬州大学化学(师范)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办法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师教学、评价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标的主要依据。教学大纲的修订要体现教育教学观念、教育思想和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更新。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需求、化学(师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实践进行修订。大纲修订要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和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加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的教学,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突出学生创新精神与能力的培养。

二、总体要求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从国家法规法令和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和师范专业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需求,立足为地方基础教育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充分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2.学生为本。课程教育目标的制订、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设计和教学手段的运用应该从学生出发、学习出发。正确处理学科知识的系统性与学生现有的知识基础与学习基础的关系;正确处理课堂教学与学生自学的关系;正确处理知识传授与学习方法培养的关系;正确处理学习内容与学习动机的关系。

  3.体现成果导出教育理念。围绕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按照OBE理念合理设置课程的教学目标、确保目标达成的整体教学设计与要求、课程的评价方式与标准、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等内容,确保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

  4.认真落实课程思政举措。从“育人”本质要求出发,树立“课程思政”基本理念,强化课程在专业育人中的核心地位,达成知识传授、能力提升、价值引领“三位一体”的教育教学目标。在课程大纲中全过程体现课程思政育人的意识,要重点介绍课程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课程的伦理价值取向以及课程对学生成长发展的重要影响等内容。

  5.与教学内容的改革相结合。围绕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合理取舍教学内容,鼓励把教研、科研成果和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突出课程特色;注意各课程间内容的衔接,避免先修课程、并进课程、后续课程内容的脱节与重复,保持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

  6.强化课程实践和教育实践。强化知识的综合运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教学大纲的修订要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方面,根据学科特点作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课程教学要注意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教师教育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在更多的实践环境下学习知识、运用知识、创新知识。课堂教学时间要更多用于引导学生思考,培养学生大胆质疑,敢于表达和善于表达的能力。

  7.重视课程评价改革。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要加强课程评价方式的改革,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结合课程性质与特点,提倡灵活采用设计答辩、写论文、调研报告、开卷考试、上机操作、实验测试、产品设计制作等多种考核形式与学习过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注意与课程教学目标达成评价相匹配。

三、修订程序

     课程教学大纲由课程归属单位组织教师修订,原则上由教学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群体)撰写,经课程归属单位讨论修改后,由院化学(师范)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颁发。

  课程教学大纲文本要求格式规范、文字严谨,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

  课程教学大纲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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