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学校发布的《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工作指引》,学院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小组,已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数据提交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核查,现将国有资产清查明细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如有异议,请与学院院办联系。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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