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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扬州大学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相关要求,学院将于近期对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2年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21年延期项目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4项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项延期结题的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组织

采取学院验收的形式开展本次结题验收工作。

学院验收:由学院组织专家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学院组织答辩小组,每组答辩专家不少于3人,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有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验的教师优先。答辩组设秘书1名,主要负责答辩的组织、答辩过程及评语的记录等。

项目主持人提交完整的结题申请材料,并以PPT报告的形式汇报项目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特色与创新点、项目成果及成效,以及参加该项目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建议和展望等。

三、等级评定

验收评价等级分五个等次,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建议终止项目。

四、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各项目主持人登陆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69日前,项目主持人将结题验收材料(结题申请书、结题报告书及成果材料,附件3-4)按档案目录(附件5)顺序排放,一项一袋、粘贴目录,提交学院。

因故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需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上填写延期结题申请,同时填写《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扫描上传。

(二)613日,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项目进行答辩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答辩。

 

(四)616日前,将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答辩结果表(附件7),以及学院验收意见汇总表(附件8)、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等报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一)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督促相关项目主持人按时报送结题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加强对结题答辩的组织与管理。

(二)项目主持人要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结题验收的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要求事实充分,文字精炼准确。尚待发表或出版中的研究成果,可凭论文或书稿校样稿进行结题验收,并附论文刊用通知书或出版社出版证明。

(三)项目延期时间为一年,延期一年后仍不能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给予撤项处理,并相应减少该学院次年项目申报名额,取消指导老师3年内指导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资格,取消项目主持人再次申报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追缴前期经费。

 (四)所有材料(含附件)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每个项目的所有资料压缩打包,命名方式:项目编号-学院简称-姓名)。纸质材料、电子文档由学院收齐后交教务处,其中创新类项目材料交至实践教学科,创业类项目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附件:1.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2.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项

目一览表

3.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申请书

4.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报告书

5.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档案目录一览表

6.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

请表

7.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结果表

8.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

汇总表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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