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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化学化工学院院徽的公告


 

全院师生、全体校友:

院徽是学院形象识别的重要标识,是全体师生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精神旗帜,体现学院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以及文化传统、精神品格,是学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凝练文化内涵,树立良好形象,经前期公开征集、调研、讨论和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通过,确定了院徽方案,即日起正式启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院徽样式、释义及标准色:

院徽样式:

 

 

院徽释义:

1.院徽以“化学化工学院”英文首字母“CCE”、六边形蜂巢(苯环)、老化学馆、书页等元素巧妙融合;

2.徽标的正中央是老化学馆的写意图,而老化学馆是全体扬大化学化工学院师生、校友的情结所系,也是化学专业70余年办学历史的见证;老化学馆下的“1952”代表着扬大化学化工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52年的原苏北师专化学科;

3.徽标整体构成蜂巢的造型,象征着学院人有着蜜蜂般的勤劳品格;寓意学院在激烈的教育行业竞争中,不惧艰险,勇往直前,永争第一。

4.徽标中书页与苯环的组合造型,体现学院为化学化工领域培养专业人才的办学责任,突出学院的教书育人特色;

5.徽标整体采用圆形,周围中英文字环绕,体现办学的和谐与团结的氛围,象征全体教职员工携手共赢、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院徽标准色

中国红C45M100Y100K0     生态绿C85M50Y100K15

二、使用原则及要求

1.院徽是学院的文化标识,全院师生应尊重和爱护。

2.上述院徽属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独自享有,未经学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3.院徽作为学院无形资产,由学院负责解释和管理。

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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