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学校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我院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拟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岗位聘期期满的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即现聘用在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的各类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以《岗位聘用合同书》中的岗位职责与任务为依据,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核。
(二)以《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书》《引进人才岗位聘期目标任务协议书》等约定的指标要求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和使用
(一)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以及岗位调整的主要依据。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做出突出贡献者,可评定为优秀;未完成规定目标任务者,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应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二)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扬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扬大委〔2018〕55号)、《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扬大人事〔2018〕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协议约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一)12月17日前,教职工本人填写《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表》(附件1)、《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简表(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附件3,二、三级教授须填此表)。各位老师提交纸质版考核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和电子版考核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考核简表(附件3)(提交至网盘),涉及量化考核指标的,要提供佐证材料。
(二)12月18日-20日学院将对照考核内容,严格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三)12月21日-26日考核结果和相关业绩公示5个工作日。
(四)12月31日前,材料报送校人事处。
五、其他规定
(一)现“双肩挑”人员分别参加所在学院和部门的考核。
附件:1.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表
2.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3.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简表(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
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