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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学校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学校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我院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拟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到20221231日岗位聘期期满的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即现聘用在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的各类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以《岗位聘用合同书》中的岗位职责与任务为依据,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核。

(二)以《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书》《引进人才岗位聘期目标任务协议书》等约定的指标要求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和使用

(一)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以及岗位调整的主要依据。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做出突出贡献者,可评定为优秀;未完成规定目标任务者,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应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二)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扬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扬大委〔201855号)、《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扬大人事〔2018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协议约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一)1217日前,教职工本人填写《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表》(附件1)、《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简表(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附件3,二、三级教授须填此表)。各位老师提交纸质版考核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和电子版考核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考核简表(附件3)(提交网盘),涉及量化考核指标的,要提供佐证材料

(二)1218-20日学院将对照考核内容,严格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三)1221-26日考核结果和相关业绩公示5个工作日。

(四)1231日前,材料报送校人事处。

五、其他规定

(一)现“双肩挑”人员分别参加所在学院和部门的考核。

 

附件:1.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表

2.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3.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简表(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

 

 

化学化工学院

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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