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教务处《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为保证和提高线上教学期间本科教学质量,现将我院第一周本科线上教学督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线上教学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对线上教学各个环节进行督教、督管和督学检查,保障线上教学秩序平稳运行,督促线上教学管理不断规范,促进线上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一)督查培养方案中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要求做到应开尽开,因条件限制等无法开设的课程除外。
(二)督查线上教学课堂的到课率,保证每位学生都能参与线上学习。
(三)督查线上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环节不缺失,质量要求不降低。
二、线上教学督查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一周,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及院督导将通过定向方式进入线上对应的教学课堂(见附件1),通过线上听课、巡课和查阅课表等方式进行督查。开学第一天及第一周线上教学情况应予重点检查,巡查工作将覆盖每一位线上教学的老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反馈。
(一)督查线上教学准备情况
线上教学准备是督查工作的起点。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确立开课计划,组织任课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按学校线上教学要求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任课教师需提供完整的线上教学信息,如教学平台、账号及密码,课程名称及班级情况;对于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网络等问题,应有备选方案。
2.院督导应加强与学院的联系,掌握准确完整的课表信息、线上教学重点听课名单;熟练使用各教学平台。
(二)督查线上教学实施过程
线上教学过程是督查工作的重点。任课教师是线上教学课堂的组织管理第一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和教学秘书要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实施线上教学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任课教师要按时开课,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加强与学生的互动,保证课堂内容充实,努力打造线上“金课”;保证选择的教学平台通讯质量良好。
2.学生干部要检查学生到课率并要求学生将名称改为“学号+姓名”格式,开课5分钟内在平台留言区公布“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班级名称+班级学生人数+到课率”,以方便督导、校院领导检查;根据学院要求做好课程的录音录像。
3.督导由平台进入线上课堂听课或巡课,需将名称改为“督导+姓名”格式,并在平台留言区公布监督电话等信息。听课完毕填写《扬州大学本科生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表B(线上)》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