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21〕10号)文件精神,按照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要求,经我院初审,符合报考扬州大学2021年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条件的学员共5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天(2021年8月30日至 2021年9月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学院反映问题。
联系人:李媛 E-mail:liyuan@yzu.edu.cn
版权所有:扬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创新材料与能源研究院)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地址: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化学与材料学院 邮编:22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