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扬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扬大成[2006]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要求,将对冗余学生进行清理,现将冗余学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2021年4月13日至 2021年4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学院反映问题。
联系人:李媛 电话:0514-87976568 E-mail:liyuan@yzu.edu.cn
附件:
化学化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冗余学籍学生名单(公示).xls
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