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总支、各党支部、团委、工会:
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2010-2012年全校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校组织工作创新奖和最佳党日活动评选表彰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推荐校党委表彰人选与项目及开展院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1、推荐条件:推荐对象总体上按照中组部“五个好”、“五带头”要求,应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集体要在“科学发展争一流”、“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先进个人应是正式党员,要在为民服务、践行师德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岗位倾斜。
2、表彰名额:创先争优先进集体3个,推荐申报校表彰1个;创先争优先进个人15名左右,遴选其中1人推荐申报校表彰。
3、推荐办法: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由各党支部对照“五个好” 要求,自荐申报;创先争优先进个人按照分配推荐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好中选优方式,组织推荐。各党支部、团委、工会各推荐申报院先进个人1名。
4、评审程序: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推荐对象初步名单产生后,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推荐对象初步名单确定后,院组织汇报交流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院级表彰和推荐申报校表彰对象,经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
5、材料要求: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填写《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填写和《创先争优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样表见附件1-2)。推荐申报校表彰的对象,需附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审批表中“曾受表彰情况”栏,只填2010年以来取得各级表彰的情况,曾获表彰奖励的名称要准确无误;“先进事迹简介”栏,内容要简明扼要,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左右。报送材料统一16K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6日前报院综合办。
二、最佳党日活动评选:
各党支部自查、总结2010年下半年以来组织开展的党员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至少上报1项党日活动参加全院的最佳党日活动评选(对近两年获得校党委表彰的活动项目不再申报)。主题要鲜明,效果要明显,重点推荐围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各党支部于6月6日前上报以下评选材料:《最佳党日活动申报表》(附件4)和《最佳党日活动简表》(附件5)、活动总结材料一套。
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院级表彰项目及等级,并推荐1-2项党日活动参加全校的最佳党日活动评选。
三、表彰办法
“七一”前夕,院党委将通过发文、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并广泛宣传这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进一步激励我院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推动争创一流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