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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贯彻落实省、校有关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根据学校有关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要求,我院将认真落实晨检与报告制度,

实行学生、教职工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生以宿舍为单位由学校配发体温计,每天自行测量体温,班主任或指定人员每天早晨到学生宿舍收集学生体温信息,发现腋下体温37.5℃以上,伴有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之一的学生,及时到医疗卫生中心就诊,并在每日上午8:40前报院团委赵炜副书记,教职工自行测量体温,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减少与周边人接触,立即前往医疗卫生中心就诊,并在每日上午8:40前报院办公室刘靖老师。请各位老师同学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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