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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7年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团委、工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院教职工“三育人”的工作积极性,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评选表彰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评选表彰要坚持标准,按照院党字[2004]29号文的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见附件1、2)

二、表彰名额

每年表彰的名额总数为10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

三、申报表彰和经验交流的时间安排

1、“三育人”先进个人采取申报制,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报送院工会,申报一等奖必须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介绍申报理由。同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

2、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基础上,召开“三育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确定“三育人”先进个人。

3、教职工三年内不得重复报同等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奖。

4、教职工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申报“三育人”先进个人奖。

附件:

1、化学化工学院“教书育人”评选条件

2、化学化工学院“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评选条件

3、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中共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

抄报:校工会

2017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1:

化学化工学院“教书育人”评选条件

1、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热爱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积极承担教学工作,勇于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掌握教育规律,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将教书与育人有机结合起来。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修养和提高业务水平,在教学中,做到严谨治学,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认真抓好课堂教学、课外辅导、课外作业、复习考试、实验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从严治学、言传身教,并在各个教学环节中,对学生有意识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他们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4、积极主动地承担班主任工作。深入了解学生,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抓好班风,学风建设。

附件2:

化学化工学院“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合格人才为己任,热心教育事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主动关心和爱护学生。

2、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修养、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培养"四有"人才服务的思想,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3、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力地完成各项任务。服务工作做到热情、主动、及时、周到,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合理、优化,办事效率高,实际效益好。

4、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和组织纪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附件3:

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参加工作

时间

填表日期

申报等级

考评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月日

党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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