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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分党校

关于举办2021年化学化工学院分党校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扬州大学党校关于建立发展党员三级培训体系的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院分党校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专题培训,引导学员对党建理论、党员权利义务、党的组织原则、党内监督条例进行系统学习,帮助学员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争做合格共产党员。

二、培训对象

全院预备党员。

三、培训内容、形式、教材

(一)培训内容

1.集中学习内容:党课《正确认识和切实过好党员预备期》、《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勇担使命》、《学党史 知敬畏 守底线 担使命》、《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与伟大贡献》、《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自学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年5月22日)。

(二)培训形式

听党课、看录像、小组讨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学等。

(三)培训教材

1.《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通过)

2.《初心》(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10月)。

四、培训时间

2021年5月12日--5月21日

五、学员要求

1.明确学习目的。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自觉加强学习,树立优良学风,做到听课有记录,自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要妥善处理好党校学习与专业学习的关系,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2.严格遵守纪律。学员要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书面请假,每位学员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席的,均以旷课论。组长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培训期间学员凡旷课一次以上(含1次),迟到或缺课达两次(含2次)者,不予结业;缺课两次以内要自觉补课。

六、考核与结业

(一)考核内容

1.考勤:包括出勤率、学习态度等。

2.笔记:包括课堂笔记、自学笔记、讨论发言提纲等。

3.学习小结:结合本次培训,联系思想实际,撰写15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并填写《高级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4.开卷考试:重点考查学员对此次培训学习内容的掌握与理解情况。答题不认真、考试不及格,不给予结业,并延期转正。

(二)考核结果

考核合格者,由党校发给结业证书。对培训期间学习态度认真、严格遵守纪律、结业考试成绩优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员,授予优秀学员称号,给予表彰,比例控制10%左右。

特此通知

中共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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