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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分党校

关于举办院党校第五十八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与培养,现根据学校党校《关于建立发展党员三级培训体系的实施办法》和《发展党员三级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院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决定,院分党校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4月11日举办第五十八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支部未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预备党员

二、课程安排、培训方式及辅导教材

1、课程安排:详见附件一。

2、培训方式: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专题报告、分组讨论、观看录像等形式开展培训。

3、辅导教材:《中国共产党章程》、《忠诚—高校学生预备党员学习读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三、培训要求: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和教学质量,学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1、严格考勤制度。指定每组小组长进行考勤,并负责组织好学习、讨论和交流活动。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有关规定,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需书面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或导师批准后,在上课前报党校办公室。无故旷课一次,请假或迟到达两次以上,将不得参加考试。

2、认真听课,做好听课笔记,积极参加讨论、交流。

3、自觉加强党性锻炼,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同学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考勤:包括出勤率、课堂纪律与学习态度等。

2、笔记:包括课堂笔记、自学笔记、讨论发言提纲等。

3、学习小结: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着重就党校学习的感受与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的收获,结合所看的影片,发表自己的心得、感想。撰写1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

4、闭卷考试: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考试不及格者,将延期转正,考试作弊者,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二)考核结果:

考核合格者,由党校发给结业证书,并根据学员在学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评选出不超过10%的优秀学员,由院党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分党校授课等活动安排表

2、分党校学员名单

中共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第58期分党校授课等活动安排表

学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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