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22年下半年博士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我院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部分环节将根据学校文件进行更新)。
博士研究生毕业流程简表
事项 |
截止日期 |
要点 |
01.学生提出毕业申请 |
9月19日 |
新化馆S200,党香香(收) |
02.课程、学分审核 |
9月26日 |
学院组织审核。 |
03.提交论文答辩申请 |
9月26日 |
学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04.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 |
10月16日前 |
由学院组织安排。 |
05.提交盲审论文 |
10月20日 |
提交方式等待学校具体通知。学院统一进行第一次毕业论文整体查重。 |
06.提交科研成果材料 |
待定 |
具体提交方式等待学校具体通知。 |
07.毕业论文答辩 |
待定 |
学院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01.学生提出毕业申请
在培养期内,博士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实践实验、学术活动、学科综合考核、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学位论文撰写等环节;已立项的“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验收;学生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最低学分,科研成果符合《扬州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试行)》(扬大研〔2018〕32号)的,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填写《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申请书》(附件1)经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出毕业申请。
02. 课程、学分审核
由学院秘书孙欢老师统一审核。
03. 提交论文答辩申请
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生须于9月26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glxt.yzu.edu.cn/pyxx/login.aspx)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答辩申请须由导师在系统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审核;海外留学生、同等学力学生可填写系统外学位论文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04. 毕业论文预审、预答辩
10月16日前,由学院统一组织论文预审;分批次安排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05. 提交盲审论文(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1> 封面格式:盲审学位论文请务必使用盲审封面格式,学位论文不得在封面、页眉、致谢、作者自述以及其他任何地方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和学校信息,也不得出现在读期间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情况。
2> 论文规范: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校研院〔2020〕4号)。
3> 关于查重:学院统一进行第一次毕业论文整体查重。
查重率:全文不得超过15%,除参考文献不超过10%(查重平台以维普为准,因实验数据等原因造成查重率过高,可参考万方复查结果)。
4> 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确认书(附件2)。
06. 提交科研成果(另行通知)
07. 毕业论文答辩(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