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创新材料与能源研究院)位于古城扬州著名风景区瘦西湖畔,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苏北师范专科学校化学科。1992年,扬州师范学院等驻扬7所院校合并成立扬州大学,设立扬州大学师范学院化学系,2002年8月成立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扬州大学创新材料与能源研究院于2016年6月成立,挂靠在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学院(创新材料与能源研究院)现有教职员工193人,其中专任教师155人。专任教师中,有欧洲科学院院士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中组部“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级青年人才入选者4人,省特聘教授9人。教师队伍中,教授55人,副教授43人,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3.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4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近91.6%。
学院于2003年和2005年分别获得物理化学和分析化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胶体与界面化学、分析化学与传感、有机合成与超分子化学、材料化学与物理、电化学与新能源、化学生物学等研究方向,2009年设化学博士后流动站。化学学科为扬州大学学科特区建设学科、连续三期入选江苏省优势学科、ESI国际排名全球前1%。根据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化学学科进入B类。学院拥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设有课程教学论(化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另设有教育硕士(化学教育方向)、工程硕士(含化学工程、材料工程和制药工程)等专业学位授权点。
诚邀全球各界学术英才加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三)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党纪、行政纪律处分记录;无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行为等。
三、招聘岗位和引进待遇
(一)杰出人才(A):一般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与以上人才学术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引进待遇面议,薪酬(税前)不低于150万/年。
杰出人才(B):一般为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或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450-800万元,薪酬(税前)不低于110万/年。
(二)领军人才(A):一般为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或取得重要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340-620万元,薪酬(税前)不低于70万/年。
领军人才(B):一般为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青年)入选者,或取得重要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250-450万元,薪酬(税前)不低于60万/年。
(三)拔尖人才-特聘教授(A)(B)(C):一般为我校学科建设急需,并在相应领域有较高造诣的专家。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75-180万元,薪酬(税前)30-40万/年。
拔尖人才-青年百人:一般为相应学科领域有较强学术影响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60-75万元,薪酬(税前)不低于25万/年。
(四)优秀人才:包括一般教授、海内外优秀博士(A)(B)、学科和专业建设紧缺的博士、副教授、一般博士。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31-60万元,租房补贴1000元/月(支持3年)。
(五)创新团队:对于在学科前沿领域已取得突出成就或具有显著创新潜力,以上述第一至三类型人才为带头人或核心成员的团队,除团队成员享受以上相应人才类别待遇外,根据实际水平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团队特别支持。
四、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进站工作条件;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低于学校该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的研究方向基本一致,并具有创新性。普通全职博士后年薪25万(税前),师资博士后年薪30万(税前)。
五、学校主要支持措施
学校对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省主管部门条件的可以纳入江苏省事业编制管理,在医疗、养老等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学校在人才培养、职称评聘、项目申报等方面将提供大力支持和政策优惠;学校根据人才类别和实际情况提供办公和实验用房、团队助手、住房、周转房、租房补贴、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支持条件和服务措施;在教学科研岗位无专业技术职务但科研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可在两年内享受副教授职责绩效。符合扬州市相关人才政策资助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享受地方人才政策。
六、招聘程序
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常年开展,随时接受应聘申请。
招聘主要程序是:
(一)应聘者提交个人电子简历至学院(研究院)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学院(研究院)+毕业院校+学科(专业)。
(二)学院(研究院)根据工作程序组织资格审核、考核、考察、公示等。
(三)学校定期召开会议,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审议。
(四)学院(研究院)通知审议通过的人员来校人力资源处办理入职手续。
七、学院岗位需求及联系方式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科、专业(方向) |
学历 |
学位 |
联系方式 |
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科研岗 |
教学科研岗 |
5 |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制药工程、应用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院长:0514-87975436 panghuan@yzu.edu.cn 书记:0514-87975587 jhlou@yzu.edu.cn 主任:0514-87978843 xxzhang@yzu.edu.cn |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技术岗 |
其他专业技术岗 |
1 |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制药工程、应用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创新材料与能源研究院专职科研岗 |
专职科研岗 |
3 |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院长:0514-87971023 xuqin@yzu.edu.cn 秘书:0514-87978843 xxzhang@yz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