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荐与接收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免试的遴选、资格审核、考核与接收录取工作。
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院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纪检人员及学位点负责人。
学院专家考核小组应包括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应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等,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2022年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校今年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22人(其中“硕师计划”2人)。
创新创业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本科专业所在学院申请推荐免试资格,并向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三)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修完并通过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3.在校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所在年级)前30%以内。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应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6.0分以上),英语类专业要求取得专业英语四级(TEM-4)良好以上成绩。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硕师计划”申请者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所在年级)前50%。
4.逻辑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及较高的专业素养。
5.诚实守信,积极向上,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受处分情况。
(四)综合表现
符合基本条件,综合考虑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因素,重点考查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体现学科特色的指标。学院根据所属学科、专业特点设定下列各项指标的量化分值,各项指标须设定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项有多个加分情况时,不得超过上限分值。
1.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发表的科研论文被SCI、CSCD或EI(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或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单位承认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科研成果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学术著作已正式出版(本人排名第一)。
2.本科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获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
4.取得重大贡献或荣誉者。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取最高得分计算。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当年8月31日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不予认定。
申请者所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论著、发明创造、奖励等)及竞赛获奖等,其成果所列第一单位须为“扬州大学”并通过相关部门认证(如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申请者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合作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在相同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由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考核。
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评定等级及分值,亦可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主要考核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不计入综合成绩。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学院要加强对申请者推荐资格进行审核,尤其是对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与鉴定,切实排除瞒报、虚报、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推荐综合成绩=在校学业成绩×70%+科创成果及获奖等×20%+学术基础及创新能力等×10%。
学业成绩按教务部门规定计算得出。
科创成果及获奖等加分细则如下:
项目类别 |
项目级别 |
等级 |
分值 |
得分上限 |
考核要求及备注 |
综合性竞赛 (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8 |
25 |
第1至第5完成人对应系数分别1.0/0.8/0.6/0.4/0.2;第6及以后完成人系数均为0.1; 同一项目参加的不同级别的同一类比赛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加分计;竞赛不设特等奖,获奖分值提高一级。 未进国赛的省赛特、一等奖(金奖)项目的第一、第二作者分别计3分、2分。 |
一等奖 |
15 |
二等奖 |
12 |
三等奖 |
9 |
专业竞赛A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2 |
15 |
第1至第5完成人对应系数分别1.0/0.8/0.6/0.4/0.2;第6及以后完成人系数均为0.1;同一项目参加的不同级别的同一类比赛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加分计。竞赛不设特等奖,获奖分值提高一级。 专业竞赛A指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等竞赛; 专业竞赛B指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中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全国师范生化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化工实验大赛。 |
一等奖 |
9 |
二等奖 |
6 |
三等奖 |
3 |
专业竞赛B |
国家级 |
特等奖 |
6 |
8 |
一等奖 |
4 |
二等奖 |
3 |
三等奖 |
2 |
科创项目 |
国家级 |
课题立项并结题 |
10 |
10 |
第1至第3主持人对应系数分别为1.0/0.8/0.6 省级项目:*0.6 校级项目:*0.3 |
发明专利 |
|
授权 |
7 |
7 |
第1至第3发明人对应系数分别为1.0/0.6/0.3 |
学术论文 |
SCI收录/核心期刊 |
SCI一区 |
15 |
20 |
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需为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综述论文*0.5; 自然指数期刊视为SCI一区期刊。 |
SCI二区 |
12 |
SCI三区 |
9 |
SCI四区 |
6 |
其他SCI及核心期刊 |
3 |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 |
CET-6 |
425以上 |
5 |
5 |
|
荣誉表彰 |
国家级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或取得重大贡献或赢得重大荣誉 |
10 |
10 |
同类荣誉同一学年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加分计。参军入伍服兵役加1分。 |
省级 |
6 |
市校级 |
1 |
注:1.本细则解释权在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2.大类内的小项得分可累加,大类有总得分限制。
学术基础及创新能力主要考查创新及实践的能力和潜力、学术交流和团队合作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
5.9月16日中午12点前,学生将申报材料发至1210237358@qq.com。9月19日前,学院将确定后的推免生相关材料电子版(1-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2-成绩单、3-英语等级证书、4-综合成绩评分材料)按照考生姓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yjszs@yzu.edu.cn(纸质版本入校后补交)。9月24日前经学校审核后上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9月28日-10月19日期间,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六)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受刑事或纪律处分者。
(3)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申请放弃推免资格者。
(5)发现其他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2.定向、委培、省际协作等签有合同的本科生,如被列为推荐对象,须征得原合同单位的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者另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三、接收办法
(一)接收条件
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接收学科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外,其他各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除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兽医、临床医学)外,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均可招收直接攻博生。
(三)申请材料
1.《扬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或《扬州大学接受直接攻博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由教务部门盖章)。
3.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如: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要求校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者另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四)接收程序
1.申请者于9月28日至10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信息。
2.学校(或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并自主确定考核形式(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4.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
5.学院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优先分配给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或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科公认的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不得分配给在培养质量上存在明显问题的指导教师。
6.10月18日前,学院报送《扬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yjszs@yzu.edu.cn。
(五)直接攻博
凡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突出的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可向我校相关学科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应按照上述推荐程序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同时还需提交《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并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考核。根据规定,我校2022年各博士招生一级学科接收直接攻博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20%(以2021年招生计划为基数)。
直接攻博生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 “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网报时选择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无需填写证书编号。
(六)其他事项
1.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优秀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权利。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优先培养。
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定向就业硕士生除外),经考核和推荐,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校长特别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3.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予办理毕业分配和出国手续。
四、专项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免试工作由校团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计划”的参照上述规定并按照《扬州大学202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附件1)执行。
五、监督保障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学院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
附件:
1.扬州大学202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
2.扬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工作进程表
3.扬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4.扬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5.扬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
6.扬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情况汇总表
7.扬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8.扬州大学2022年“硕师计划”推荐名额安排及培养单位信息
9.《202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