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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老师、同学:

为继续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确保评阅、答辩和评优各个环节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管理,保证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1.格式规范。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的目录及文本都必须符合《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中的格式及要求。

2.过程材料齐全。包括题目申报表、题目及成绩汇总表、选题及成绩分析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自查表、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阅人意见表、答辩结果表等。所有材料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具体、目标要明确。其中申报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阅人意见表、答辩结果表、毕业设计(论文)以及附件的电子材料等均需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系统中的电子材料应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

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文件精神,加强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学校对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使用维普论文查重检测系统进行检测,以提高对毕业设计(论文)抄袭问题的辨别和处理能力。可根据专业特点规定查重比例限制,原则上“总文字复制比”高于30%不可以参加答辩、推荐为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应低于15%、推荐为省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应低于10%。

二、答辩时间安排及要求

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5月29日至6月13日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后。

我院论文一辩安排详见《化学化工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一览表》。毕业答辩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答辩组成员可以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调阅本答辩小组内所有学生的论文及附件。每个答辩小组设立答辩秘书(录入员)1名,主要负责答辩的组织工作(包括提前布置现场、现场拍照留存、现场答辩记录)以及录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评语及最后成绩等。

三、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相关工作

(一)评选条件及要求

1.参见《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

2.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

学校将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评选出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00篇、优秀毕业设计团队若干,单篇分配名额另行通知,团队申报数每个学院不超过2个。

(三)评选报送材料

申报优秀毕业论文的同学请于6月8日下午下班前前提交优秀论文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到院办209-2,材料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经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选确定推荐校优名单。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5568。

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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