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化学(师范)专业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及扬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化学(师范)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建设专业教学质量持续改进体系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常态化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的关键。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化学(师范)专业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全程性原则:专业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应贯穿教学全过程。
2. 全员性原则:在专业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过程中,从专业任课教师到所有学生,都是参与者。
3. 全面性原则:专业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涉及教、管、学等各个方面。
4. 持续性原则: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重在“以评促建”,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并持续跟踪。
5. 针对性原则:针对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目标与方案,并进行重点监控,形成闭环。
6. 发展性原则: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以教师教学发展、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导向,根本目标是实现学校和师生的共同发展。
第三章 目标任务
第四条 建立基于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责任主体自主诊改、校内外有关单位或部门监测与评估的工作机制,促进专业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断与改进工作,逐步建立起一个覆盖全贯穿全过程的常态化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体系。通过持续开展评价,诊断和改进,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
1. 完善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变简单化、粗线条化的课程评估、专业评估和其他教学环节评估方式,以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和毕业要求达成度的实现为导向,以培养成果和成效评估为立足点,全方位多层面地监测、诊断和改进教学质量,完善 “三全一化”(全员、全程、全面、常态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 提高教学管理信息化和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化水平,专业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以教学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为基础,既强化教学状态数据在诊断中的作用,又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数据对教学改进的作用。加强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和教学质量监控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
3. 加强化教学质量文化建设,建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动力机制,把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提升质量意识,确立面向卓越的改进追求,逐步形成富有内生活力和创新激情的良性机制。从质量保障走向质量文化,强化质量主体的自觉性,使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真正成为学校以及师生等每一个主体的内在需求。
第四章 工作体系
第五条 完善组织保证,落实主体责任,在化学(师范)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持下,建立由专业负责人、督导、专业老师、用人单位和学生等组成的教学质量持续改作网络体系,指导、监控、落实本专业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
第六条 加强工作统筹,理顺工作机制。确立问题意识,按照需求导向、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与分析机制、自主诊断与改进机制和抽检机制,形成立足需求、常态诊改、平台支撑的持续改进新格局。
第五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基于成果导向的教育理念,按照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教学质量标准,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基本原则,推动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1. 充分认识教学工作的重要地位,高度重视教学质量的建设工作,树立“教学工作是各项工作中的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思想和“教学质量是专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的思想,建立以院长为教学质量第一负责人的教学质量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专题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者、教研室和实验室负责人,承担各自的教学质量保障责任,在资金、人员、物质条件等方面为教学提供必要的保证,在工作中使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有机的结合起来,实施有效的保障工作。以研究教学质量为主题的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或教学工作会每年应不少于两次。
2. 要逐步建立健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保障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一个既包括教学过程监控,又包括教学效果反馈控制的完整的闭环系统。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为保证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良性运转与其中各项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建立的各类组织监督机构。这种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应在不断研究、不断改革的基础上,具有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保证、自我改进的功能。为达到此目的,学院建立以学院院长、副院长、各教学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院级教学质量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和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研究和协调运转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思路,统筹规划与指导教学研究的前沿课题。
3. 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目标标准。教学质量标准既是教学工作的追求目标,又是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质量管理的基础。制定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是教学质量标准和保证教学质量的主要基础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在目前实施的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基础上,注意改革在教学计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在运行一个阶段之后进行调整,使之适应学生全面发展。
4. 要坚持“以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促进教学改革”的原则。要根据教学质量评估的结果,及时完善相应的符合实际的教学管理工作的文件,形成教学管理工作体系。要根据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实际需要,逐步建立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各种有关制度,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及教学进程计划的制定方法和原则进行规范,对任课教师的资格资历进行规范,对教学质量标准进行规范,对各项教学环节进行规范,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
5. 要使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控制度化。
(1)教学检查与报告制度 教学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测两项。定期检查分为开学初、期中、期末三次。不定期抽测检查根据教学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与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抽查课堂教学状况、学生学习状况、实践教学状况、试卷与考场情况、教学准备情况、教学管理运行情况等。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测检查的结果将在院内公布,检查中的问题以及改进后的效果由负责教学院领导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教务处汇报。
(2)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学生教学信息员是教学过程中学生和教学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信息沟通的桥梁。学生信息员要正确反映学生中对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教学效果等信息。本院学生信息员在教务处指导下进行聘任与管理,并及时将学生信息员反映的信息传达给有关部门。
(3)学生评教制度 学生评教制度是学生对教师教学状况的评价、监督、促进的一种有效形式。每学期配合教务处统一安排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价,由学生在自主状态下填写“评教调查表”。“评教调查表”由教务员负责收齐后交教务处进行综合分析,学院及时将学生评教结果反馈给有关教师。
(4)教师评学制度 授课教师对学生的学习状况以及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学风要担负起重要的责任。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授课教师每学期对所任课的班级应填写“评学调查表”。调查表由教务员负责收齐后报教务处。
(5)听课制度 院督导每学期至少听课5节次。听课表由教务员负责收集汇总后向教学院长汇报并存档。
(6)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对专业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要建立在与毕业生经常联系的基础上有目的地进行,可采取普遍调查与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规模性的调查每3—4年开展一次,由院团委负责。跟踪调查后要写出调查报告并向院领导汇报。
(7)课堂教学评估制度 课堂教学评估是促进教学管理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一种有效形式,课堂教学能够反映出教学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首先建立课堂教学评估的质量标准,其次组织有关专家或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依据评估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课堂教学优秀者颁发“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
(8)教学质量督导制度 聘请教学质量督导专家对本院教学工作进行督导。督导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促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要充分信任督导专家,协助解决在督导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9)教学质量评价信息反馈制度 应采取不同形式和渠道保证教学质量信息的上下贯通、及时反馈。要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信息、实践教学信息、毕业教学环节信息、考试环节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的反馈工作,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建立教学质量信息网络,使反馈信息工作向高层次发展。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