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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长效机制的意见
扬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长效机制的意见

为了适应新形势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工作评建成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全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教学监督工作,健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1.进一步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扬州大学教学督导工作若干规定》,加强校教学督导组建设,校教学督导员由具有高级职称、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每届聘期为两年;各学院应根据自身实际,组建院级教学督导组;校教学督导组是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和评议咨询的重要力量,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其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对校长负责;院级教学督导组接受校教学督导组的业务指导,负责对所在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评议,对院长负责;学校有关部门(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员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的相关制度,并加强对院级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指导,组织开展院级教学督导组工作的检查、交流活动。

  2.切实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听课评教工作。校级教学督导员面向全校开展听课活动,每学期对拟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申请校级教学质量奖的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新引进的教师、新上岗的青年教师以及学生评教成绩较低的教师进行重点听课;院级教学督导员对本学院任课教师开展听课活动,每学期对学院内拟申报中(初)级职称的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新引进的教师、新上岗的青年教师以及学生评教成绩较低的教师进行重点听课;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应力争做到一学年内对全校(院)所有任课教师普遍听课一次;要坚持既监督又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指导,并及时将听课后的意见与建议向教学管理部门、学院、教师进行交流和反馈,促进教师及时改进教学工作。

  3.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评教活动。领导干部听课是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校、院各级领导干部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听课,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每年听课的数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继续实行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制度。进一步完善评教、评学指标体系与实施方案,每学期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活动,评教评学结果与教师各类教学奖评选、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考核以及学生班集体的评优评奖等挂钩,促进教师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学生学习风气的不断优化。

  5.进一步完善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抽调评阅制度。学校有关部门要继续将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列为正常工作,定期组织专家对每学期的期末考试试卷和每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调评阅,及时汇总、分析、反馈存在问题。

  6.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校、院两级学生教育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用人单位、学生家长以及毕业校友的跟踪调查,听取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学生家长和毕业校友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7.进一步加强教学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准确地采收、分析、反馈各种教学信息;充分发挥校园网、教学信息交流平台、部门网页等网络平台的作用,及时编报《教学工作简报》、《教学评价信息》、《教学督导信息》等,汇总、反映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促进有关存在问题的尽快解决。

  二、开展各项校内教学评估,健全教学工作评价机制

  8.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学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对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估。要参照教育部教学评估实施方案并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与教育部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相衔接,每五年在教育部专家组来校考察评估前对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9.进一步完善专业评估制度。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础,专业结构、专业水平直接影响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要进一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扬州大学专业评估方案》,每年下半年进行专业评估,每4-5年对全校所有专业进行一轮评估。

  10.进一步完善课程评估制度。课程是教学工作最基本的要素,课程建设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基础工程。以课程评估为手段促进课程建设与改革,能有效地提高课程的整体建设水平,进而提高教学质量。要进一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扬州大学课程评估方案》,每年上半年进行课程评估。

  11.切实加强评估整改工作。评估只是一种手段,重点在于建设,整改工作是教学评估的有机组成部分。每一次评估结束后,各被评单位要对照评估意见,认真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学校有关部门要认真检查各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确保整改到位。

  12.建立学院教学状态数据年报制度。积极探索和创新评估的方式方法,建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年报制度,并作为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努力提高评估结论的客观性和评估工作的效率。各学院要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和各项教学基础性工作,及时做好有关教学状态数据和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认真填写上报有关教学状态数据表格。

    各学院(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长效机制,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努力开创我校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新局面。

200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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