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教材工作的管理,做好教材的征订、供应和自编教材的编写出版以及自编讲义的编写印刷等工作,不断提高为教学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的选用和订购
(一)教材选用
1.各学院应根据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选择适用的教材。应特别注重优先选用省级以上精品教材、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部和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国家出版的规划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及引进的国外优秀原版教材。努力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2.专业课教材,由主讲教师初步选定,并填写《扬州大学选用教材申报表》送交专业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核同意;专业基础课教材,由教研室研究确定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全校性公共课教材,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研究确定,并由分管院长和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同意。
3.首次选用本校教师自编出版教材,教师必须填写《扬州大学自编出版教材审批表》,经分管院长和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同意后,方可选用,并按规定办理订购手续。
(二)订购办法
1.每年上半年的5月份、下半年的10月份,教材科向各学院下发教材征订通知,并提供库存教材清单和教材征订目录等资料。
2.各学院按照教学计划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将使用教材计划和教材征订计划按通知要求一并报教务处教材科。如有漏报或不能按时报送而影响教学的,责任自负。
3.跨专业跨学院的课程,其教材由任课的教师或学院选定,教材征订计划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报送。
4.教材管理办公室对选用教材的版本和订数要认真复核,防止教材错订和漏订。教材订出后应及时了解教材到库情况以及收订单位的反馈信息,对无书的或不能按时供应的,要尽快通知教师或学院更换教材或采取其它措施,以保证教材供应。
5.各学院选用的教材一旦订购到库后,原则上不再更换,确因情况特殊需要更换者,必须说明原因经教务处分管处长同意后方可更换,原订教材由教材科负责与收订单位联系退换,如因特殊情况不能退换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选订单位承担。
6.教材采购通过招标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扬州大学教材和图书文献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利益。
(三)订购数量
1.教材订购数量须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需要确定。
2.正式出版的教材,原则上只订一届用书。如因出版周期延长又必须选用该教材而要超过一届订数的,应另行报告加以说明,但必须保证用完。如由此而造成教材积压浪费,其经济损失由选订单位承担。
3.对于已有库存教材的课程,如无教材质量问题,不再选订其它教材。
二、自编教材
(一)自编教材的范围
1.列入国家级、省部级的规划教材;
2.配合我校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反映我校优势,体现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的特色教材;
3.按照我校人才培养规格和教学要求,目前无合适教材选用或无教材选用,为了保证教学需要自编的教材。
(二)编写人员的条件
1.任教该课程三年以上,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主编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较多。
3.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具有编写高质量教材的能力。
(三)教材编写基本要求
1.应努力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本规律。教材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教材内容的确定应以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依据。在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加深、加宽的内容,同时力求具有自己的特色。
3.必须保证教材内容的科学性。概念的说明,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都必须正确,数据作用和现象叙述要有充分可靠的依据。应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要根据本门课程性质和任务,注意更新教材内容,反映现代科学技术新成就。
4.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以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必须注意基本内容的系统性,根据本门学科的内在联系,使各部分之间紧密配合。同时贯彻“少而精”的原则,要认真精选内容,做到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根据教学计划中的课时数(学分),编写字数不超过3500字/学时的标准。
6.注意与相关课程之间的配合,避免内容相互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
7.文字精练、通顺、说理清楚,便于自学,图表清晰、准确、计算单位采用标准的国际单位制,名词、术语、符号应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无统一规定的应采用习惯用法,但全书应该一致。
8.实践环节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充分反映现代科学实验技术,注重学生应用理论知识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科学研究方法和技能的训练。
(四)自编教材的审批和订购
1.为了保证自编教材的质量,编写人员(含参编、协编)必须填写“扬州大学自编出版教材审批表”,并附详细的编写大纲和部分章节书稿,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编写。未经审批同意的自编教材不列入使用教材计划。
2.自编出版教材学校不承担包销任务,经审核和批准,教材科根据教学需要予以订购,一般只订一届用书。自编教材必须在原课程教材已用完的情况下方可订购。
3.自编出版教材的进价执行教材招标确定的折扣率。
4.经审核,如自编教材内容属编写上低水平重复、质量低劣、印刷质量差,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教务处有权拒绝订购。因此而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由编写者承担。
5.自编教材使用一届后,由教材科组织对该教材的质量评议,收集对所编教材的质量反映,评议材料作为修订及参加评优的参考。
6.教学辅导教材原则上不予以订购。确因教学需要,该课程主讲教师可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教务处研究批准后方可订购。
7.凡自编出版教材学校一旦购进,必须按期使用。不得因教师更换等不正当理由而拒用。如出现因计划不当造成严重积压浪费的情况,相关人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讲义的编写与印刷
1.确无教材可选或无合适教材可选的课程,为了保证教学用书,可编写讲义。首次编写的讲义必须填写《扬州大学自编讲义审批表》,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方可使用。需要重印使用的讲义由学院填写《扬州大学教学讲义印刷计划表》,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讲义的印刷,必须提前一个月将书稿送交教材科,由教材科统一安排,经费由教材科统一结算。教材科要把好印刷质量关,严格执行讲义核价制度,做到先核价后印刷,并在讲义封底上标明印数和价格。
2.讲义的印刷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程序参照《扬州大学教材和图书文献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3.承印厂家凭教材科已核定价格的讲义印刷通知单进行印刷,未经教材科同意由教师自行印制的讲义和印刷质量不符合教学要求的讲义,教材科不予结帐。
4.自编讲义的印数原则上只印一届,如因印数少而讲义内容近几年又不会修订的,为了降低成本,减轻学生负担,可印两届用书,但不得超过两届用书。
四、质量控制
1.为了保证使用教材的质量,防止劣质教材进入课堂,对所有选用的教材必须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尤其对首次使用的新教材,必须检查是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在使用完一次后,应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教材质量评价。对教师和学生反映质量差或不适用的教材,应立即更换。
2.鼓励教师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和讲义,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省部级和国家级规划教材。教师自编高质量和有特色的教材,可申报学校出版基金。
五、教材供应
1.凡学生用教材、讲义一律由教材科统一保管和供应。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和讲义。
2.学生用教材、讲义由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到教材科统一领取,库房凭学生签名的教材领用单登录出库,同时,也作为教材科与学生结算教材费的有效凭证。选修课教材以学生自主购买为主,但在征得学生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发放。
3.学生个人补订教材,必须在开学两周内提出申请。
4.教师领用教材由教师凭学院开出的教师用书领用通知单到教材科领取。教师用书一般一学年供应一册(套)。
六、收费办法
1.每一学期学生领用的教材、讲义,由教材科在当学期以班级为单位与学生结算一次,并将结算清单和应缴书款通知单送交各班级。下学期开学报到注册时,由学生班长在当学期将书款收全后缴学校财务处。
2.以班级统一领取的正式出版的教材,按书价的85%结算,讲义、两课教材按书价的100%结算。
3.教师用书按书价的85%结算,每学期与学院结算一次。
4.成教生领用的教材,按书价的85%结算。成教生的教材款必须当时结清。如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缴清的,应说明原因,经所在学院分管院长签名同意后缓结,但欠费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学期。
七、教材管理
1.教材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恪尽职守,互相协作,努力做好教材管理工作。
2.加强教材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坚持收支分开,教材管理的所有经费一律由会计与学校财务处统一进行结算。库房零售教材、讲义、簿本、稿纸、作业纸、实验报告纸等,工作人员必须开具发票。零售所得款项,每周必须足额上缴会计一次。
3.建立健全各类教材账目,定期核对,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加强对书库的管理。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书库的管理,教材入库、领用手续齐全,避免出现人为差错。教材的存放要做到分类清楚,取用方便。
5.每学期教材发放完清仓盘点一次,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视情况每2—3年教材科进行一次报废处理工作。
6.教材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工作责任心,强化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努力探索和研究新时期教材管理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促进教材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7.在教材采购、材料印刷等业务活动中,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准接受业务单位的宴请,不准索取、收受业务单位的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无法拒绝的,一律上交学校。不准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4年8月25日
(2006年12月修订)